根据《广汉分院公共机构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对广汉分院2023年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24年2月22日至2024年2月26日,公示期间如有质疑,请向广汉分院纪委和广汉分院创建节约型机关领导办公室反映情况。
广汉分院纪委电话:5182487、5182773。
广汉分院创建节约型机关领导办公室电话:5182744。
广汉分院创建节约型机关领导办公室
2024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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