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6日,分院新建职工食堂项目主体工程通过验收。验收组由分院李倚剑副院长及项目组成员、广汉质安站、设计院、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参加。验收组一行对工程现场进行了实地查看及验收,经各方责任主体发表验收意见,一致同意该项目主体工程验收合格,可以进行下一步施工。最后李倚剑副院长要求施工单位在保证施工质量及安全的前提下加快进度,合理安排各项施工环节,确保尽快竣工交付使用。
验收现场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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