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作者:      阅读量:
【 发布日期:2013-09-24 】

各单位:

根据学院2013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现就本年度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程序

认定教师资格使用“网上报名”程序。报名登录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申请认定人员在网上报名后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签名,连同其他附件材料,于11月1日前报人事科。

二、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

9月20日―――10月20日

2、学院医院体检时间:10月28日。

体检当天早上空腹,体检费200元。

广汉片区申请认定人员统一到学院医院进行体检。

3、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时间:10月20日前。

4、个人材料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到人事科领取。

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外其它所有个人材料均不需装订或粘贴,按顺序夹在申请表中。

三、报送的纸质材料内容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6K纸,一式二份,双面打印);

2、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3、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4、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一式一份,按要求贴照片);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填写、领导签名,加盖学院人事处公章);

7、《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一式一份,由各学科评议组填写);

8、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证书使用,在背面注明姓名、单位);

9、《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四川省高校教师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10、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但应提交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复印件(一式一份);

11、学院聘任副教授(含副研究员)及以上教师职务、具有教育学专业的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免提供《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者《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师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但应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所有附件均用16K纸复印)

四、关于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

按照《民航飞行学院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的实施办法》(飞院发[2005]157号)的有关规定,申请认定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工作由各学科评议组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实施,填写《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一式一份,并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果”栏签字。凡需跨单位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人员应先统一到学院师资科报名,由学院师资科联系相应学科组,统一安排时间进行测试。

五、注意事项

1、认定教师资格是依法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一项严肃的工作,直接关系到教师队伍建设,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对申报教师的教案进行检查和指导,认真组织试讲,帮助其提高教学水平。

2、申请人应积极配合,认真准备材料,实事求是填写申请表,按要求准时提交各种材料并参加教育教学素质和能力的考核。

广汉分院人事科

2013年9月24日

上一篇:靠群众路线 抓业务实践

下一篇:理顺管理、助力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