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民用航空规章CCAR-145部的相关要求,结合机务工程部维修运行管理体制的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自我质量审核”的评审和监督机制,保证维修质量活动符合适航当局批准的许可项目和规章的要求。4月10日,机务部在三楼培训教室,举办了一期“自我质量审核”培训班,该部工程管理、维修技术、航材管理和专兼职审核人员参加了培训。
培训主要分三个方面:一是开展“自我质量审核”的目的和意义,审核计划的制定、审核范围的确立、审核方案的批准等;二是对民航总局飞标司和机务工程部,新修订的“行业维修标准”、“工作程序手册”的重要修改部分,作了解释和说明;三是传达了适航当局近期下发的对航材清理专项工作的要求,对航材清理专项自我审核中遇到的一些难点问题和进展情况进行了阶段讲评。
方涛副主任要求各单位要重视和支持“自我质量审核”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增强各级维修人员的审核意识。秉公执法,加大维修工作各环节的检查、控制、跟踪、督促和落实的力度,形成自我审核、自我暴露、自我“医治”的良性循环。


